南郑区梁山镇南寨村婚姻纠纷十五年司法妇联来维权

梁山镇人民政府讯:2017年10月的某一天,梁山镇南寨村村民安某坐着轮椅,身后是娘家的哥哥、嫂嫂,外出13年之久终于回到娘家,为什么推她的不是丈夫,为什么不直接回丈夫家呢?这一系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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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梁山镇人民政府讯:2017年10月的某一天,梁山镇南寨村村民安某坐着轮椅,身后是娘家的哥哥、嫂嫂,外出13年之久终于回到娘家,为什么推她的不是丈夫,为什么不直接回丈夫家呢?这一系列的原因究竟是什么?
南郑区梁山镇
  婚姻起纠纷,离奇出走为哪般?
 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:安某和丈夫严某2000年登记结婚,2002年3月14日生育一儿子,婚后,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多次吵闹打架,导致安某经常性手脚抽搐、半夜惊醒,不敢在家睡觉,娘家父母看到女儿这个样子,也多次找女婿和亲家论理,可是这种现状毫无好转,娘家人便把安某接回家中,想让女儿清静一段时间,或许会好转。谁知道女儿回娘家后第二天就独身一人离家出走,这一走就是8年之久,这期间,娘家父母兄弟姐妹,包括丈夫在内的亲戚也多方打听和寻找,均无线索。2011年,安某悄无声息的回家了,丈夫严某也找村组干部和亲属上门劝其回家,可是安某依然拒绝回家,此时孩子已经9岁了,母子见面也十分陌生,在场的村组干部和亲戚看到这情况,也左右为难,正在大家想法设法解决这对婚姻家庭纠纷的时候,次日安某再次离奇出走,和上次一样不和任何人包括家人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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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患病需关爱,依法维权谁来管?
  2017年10月的某一天,安某的哥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,说妹妹安某病情严重,已经无法直立行走,精神恍惚、神志不清、满嘴抽搐,请速来将安某接走。安某的哥哥也在外地打工,听到这个电话后,立马辞掉工作,前去看望妹妹安某,见到妹妹后,才知道妹妹多年来一直在打零工维持生计,饭店当服务员,扫大街当环卫工,捡废品,什么脏活累活她都干,此时的哥哥也50多岁的人了,不由自主的掉下了眼泪!“走,妹子,跟哥回家,哥给你看病,妈天天想你啊!”就这样,哥哥推着轮椅带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回到了老家。回家后,由于失散13年之久,户籍、合作医疗等问题得不到落实,娘家人一心想着通过合作医疗、贫困户等国家惠农政策给女儿看病,可是,婆家拒绝提供。丈夫严某说:“孩子两岁后失去了母爱,我又不能重组家庭,现在你有病了回来要我们给你看病,门都没有?”这时候,忠厚善良的安某娘家人想到了村上刚改建的妇联组织,村妇联主席得到消息后立即找到镇妇联,镇妇联主席随即和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、镇司法所取得联系,经过入户走访和了解,安某不但身患重病,而且神志不清、患有精神障碍。安某娘家人希望安某与严某解除这段婚姻,他们自己花钱给女儿看病,严某也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,也不想再给他增加压力,只需要他照顾好孩子就好,可是严某一家认为安某亏欠严家太多,要求支付小孩抚养费5万元。但现实是安某不但要十几万的手术费还要治疗精神方面的疾病,哪有钱给严家啊!
  多方来联调,离奇纠纷终圆满!
  2017年11月21日,在南郑区妇联、南郑区家事法庭、镇司法所、镇妇联、村调委会、村妇联联合调解下,严某表情复杂地看着孩子的母亲、曾经的妻子,已经有些痴傻地坐在轮椅上,也不再提出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和孩子的抚养费了。从法律的角度,安某有义务给孩子一定的生活抚养费(孩子现在15岁),但是目前的身体情况,不但丧失劳动能力,还身患重病,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,哪有能力支付生活费啊!经过大家你一言他一语耐心的劝解和法律讲解,最终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,安某的哥哥和母亲自愿给严某1万元作为小孩的学费和生活费,严某也同意了离婚,并且帮助安某办理户籍和合作医疗相关手续。同时,严某也热泪盈眶的说:“这一万元,我不想要,只是想着孩子将来长大了,会念起他母亲在自身病重时候还给了他生活费和学费,是这,感谢各级妇联,也感谢家事法庭和镇司法所的同志,毕竟安某是孩子的母亲,一日夫妻百日恩嘛,她看病的时候,我有能力一定会帮助她的。”
  至此,一起妇女维权的典型的案例,经过区家事法庭、区镇村妇联和镇司法所的共同调解,圆满的画上了句号。这是各部门联合调解的结果,也是各级妇联充分发挥维权职能和司法所、家事法庭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的结果,通过这种形式的调解,不但向当事人宣讲了法律知识,也从情理上、道德上以及中华民族美德方面教育了当事人。
  梁山镇人民政府:何祥斌邓蓉付晓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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