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”的谣言何以能传播?

华夏时讯网:2013年,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,刑期尚未过半,近日却有部分媒体和网友爆出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李天一已被安排出国等消息。对此,北京市监狱管理局7月18日回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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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华夏时讯网:2013年,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,刑期尚未过半,近日却有部分媒体和网友爆出“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”“李天一已被安排出国”等消息。对此,北京市监狱管理局7月18日回应称,李天一目前仍在监狱服刑,并未减刑或假释。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服刑人员在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下,最多可以减刑时间不超过总刑期的一半。并无重大立功表现信息的“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”,显然是一个谣言。该谣言能够发布和被大量转发,原因可能有二:
  一者,打捞业已沉寂的热点新闻,以博人眼球,通过消费李天一刷自己的存在。几年前,李天一与另外4人一起,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,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子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内,轮流对该女子强奸。该案被曝光后引发公众高度关注。随着案件尘埃落定,此事也渐渐从舆论的风口浪尖退场。
  不过,在部分媒体和网友眼中,已经服刑数年的李天一如今仍有“卖点”,而其更大的附加“卖点”在于,李天一是内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之子。只需制造一个引星,哪怕是子虚乌有的,也会重新“引爆”舆论,吸睛无数,轻松吸粉“100000+”。而网络时代,也在技术上为此提供了可能。
  二者,前些年,减刑、假释,曾被沦为“监狱福利”“休假式服刑”。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等疾病都可以成为罪犯保外就医的理由。违法减刑、假释案件屡有曝光。
  与之伴生的司法监管系统渎职腐败问题,也随之浮出水面。资料显示,2013年,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16708人,其中减刑不当13214人,假释不当2181人,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13人。事实证明,其中的“不当”,多存腐败空间。
  这种“监狱福利”、“休假式服刑”,引发了社会关切,也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。2014年初,中央政法委出台《关于严格规范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》,要求在刑法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,对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(主要指保外就医)充分体现从严精神,从严规定实体条件,从严规范程序,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办理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、纪律责任。
  此后,一批被假释的罪犯,被收监;一批司法系统的腐败分子被依法依纪追责。它对于惩治、震慑司法渎职腐败,重振司法权威、重塑司法公信力,具有重大意义。
  然而,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,稍有松懈,便会出现反弹,继续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。
  回到“李天一提前6年出狱”事件,这起谣言之所以会传播开来,并让不少人将信将疑或信以为真,或者是人们对于被整治违法减刑、假释等行为的长效机制,仍心存疑惑。担心刚刚修复的制度,又被“来头不一般”的李天一撕开了一角。对此,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已经辟谣,公众疑虑也将随之烟消云散。发布、传播谣言者,也该由此警醒,不要触碰法律红线。
  同时,在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,以给公众以更大的信心。不过,从“坏事变好事”的角度来看,不妨将这起谣言,当做防止司法腐败、捍卫法律权威的一次提醒,进而以严格的司法实践,向社会表明,无论是“李双江的儿子”,还是“李刚的儿子”,抑或是成为罪犯的前高官,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。当违法减刑、假释的“监狱福利”,被彻底扫进了历史垃圾箱,类似谣言也会失去生存的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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