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是强化法规宣传,增强护林防火意识。广泛开展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,组织落实宣传队,出动宣传车,提高群众护林防火意识。指导镇、村、造林大户设立警示牌、宣传牌,营造社会舆论氛围,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。
三是消除火险隐患,杜绝森林火灾发生。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护林防火的核心,采取有力措施,加强野外用火综合治理,时时设防,处处设防,人人设防,坚决管住野外用火。筑牢宣传教育、火险预警、用火审批、入山检查、林内巡护“五道防线”,加大巡查密度,落实监管措施,加大集中隐患排查力度,切实消除各种隐患漏洞。
四是加大查处力度,严厉打击火灾案件。对于野外施工、作业等违规生产生活用火的人员和单位,造成火灾隐患的,严格按照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执行处罚。对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、发生火情不作为、防火责任不落实、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,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。
五是加强应急值守,确保信息畅通。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,加强火情调度,及时、准确上报各类森林防火信息数据,确保镇村两级信息及时上传下达,妥善处理突发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