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鄞州区出台意见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

华夏时讯网:近日,从鄞州区农办获悉,鄞州区近日正式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》,将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,以创新村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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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华夏时讯网:近日,从鄞州区农办获悉,鄞州区近日正式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》,将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,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、增强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,以“三资”管理、“四制”发展为突破重点,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、扶持新模式和运行新体制,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。
  “当前鄞州区村级集体经济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,从全市来看处于前列,也形成了树强扶弱的政策机制基本形成、增收渠道逐渐多样化、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的良好局面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村与村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,区域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。”鄞州区农办相关负责人说,最突出的问题是处于近郊或城乡接合部区域的村庄相对发展较好,而处于偏远山区的村庄则较为薄弱,可挖掘、发展的自然资源优势还不能充分转化成经济优势;其次是“领头雁”和村主要干部的经营能力、眼光、思路等也影响着集体经济的发展。“此次政策出台,就是要补齐各项制约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短板,‘造血为主、输造结合’,培育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,增强内生活力,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。”鄞州区农办相关负责人如此解读。
  《实施意见》清晰列明这三年的目标任务:到2018年底,鄞州区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;经营性收入超10万元的村占总村数的99%。到2019年底,鄞州区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,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;经营性收入超30万元的村占总村数的90%。到2020年,鄞州区集体经济收入超100万元的村占总村数的90%,其中经营性收入超30万元的村占总村数的95%。
  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鄞州区将创新发展模式,围绕农村资源、资产、资金“三资”开发利用和管理,创新实施租赁制、股份制、合作制、混合制“四制”发展模式,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,增强发展活动;创新经营方式,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和财政扶持资金等,实施股份制或合作制参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定、发展前景较好的投资项目,鼓励镇(街道)为单位成立投资公司或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、租赁,建立“保底收益+按股分红”机制,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共同增收致富。
 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。《实施意见》表明,鄞州区还将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、建设用地保障、加强金融支持、实行税费优惠、深化结对帮扶、配强经营队伍的同时,不断强化对村级资产、村级财务、村级项目、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,来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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